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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立法推进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发布时间:2019-12-30 12:13:30人气:835
        明年3月1日,大连市将实施《大连市推进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规划和基础设施、航运服务体系、航运营商环境、保障与监督等方面对推进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进行立法规范。

  《条例》明确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总体目标:按照国家战略部署和省统一规划,以推进大连国际海运枢纽和航空枢纽建设为重点,立足东北,辐射全国,服务东北亚,联通 ,建成航运要素高度集聚、航运服务功能完善、现代物流服务高效、口岸服务便捷、航运市场发达、航运营商环境优良、亚太对流枢纽作用突出,智慧型低碳化特色明显,具有 航运资源配置能力,与国家战略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国际航运中心。

  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需要突出规划的引领作用。为保障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用海和用地需求,《条例》要求大连市在编制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规划时要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保障土地、海域、岸线需求,并为临港、临空经济区及航运服务集聚区、物流园区等产业园区建设,合理预留土地和海域。

  按照《条例》要求,大连市将鼓励航运企业开辟远洋干线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航线,建设国际中转、环渤海内支线及内贸南北航线服务体系;编制邮轮产业发展规划,推进大连中国邮轮旅游发展试验区建设。大连还将构建以海铁联运、空铁联运为核心,海地、空地等为补充,覆盖东北、连接亚欧市场的多式联运网络体系。加强陆上物流大通道建设,推动中欧班列发展,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主体,支持冷藏集装箱、商品汽车和散改集等多式联运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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